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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深圳买房遗忘28年,现住户要求给20万才搬走
2022-04-20 11:24:56 来源:哔哩哔哩

俗话说,有钱人多忘事,2020年,在国外生活多年的张女士,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她忽然想起,28年前她在深圳宝安区买的房子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于是,张女士一边抱怨自己的健忘,一边联系了她在中国的弟弟,赶紧过来帮忙办理手续。但没过多久,弟弟就告诉张女士,房子已经有人住了十多年了。到底发生了什么?

28年前忘记在深圳买了一套房子

1992年,深圳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号称“遍地黄金”,大发展潜在的。因此,当时很多人在深圳买房居住或投资。张女士也受此影响,花33万元在深圳市宝安区买了一套144平方米的房子。但张女士买房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投资。

之后,由于工作繁忙,张女士交了钱,拿到购房合同后,就很少再问房子了。不久,张女士因工作调动,出国定居工作。出国前,张女士想起房子还没有开房产证,想着反正购房合同和房子钥匙都已经拿到了。售楼员说你可以花点时间过来处理,房子不会有事的。想到这里,张女士就安心的出国了。

出国后,因为在新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张女士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慢慢的她忘记了这个房子。就这样,时间一天天过去,2020年,当张女士想起自己在深圳还有房子的时候,28年过去了。因为从国外回来不方便,张女士将相关材料交给了在国内的弟弟,让他去家里看房,办理后续手续。

弟弟接到姐姐的委托,一刻也不敢耽搁,立即按照姐姐给的地址找到了房子。然而,当弟弟发现这个房间时,眼前的一幕让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找错地方了。因为姐姐付了房款后就没有打理房子,而且从门口贴的春联上就可以看出这里有人居住过的痕迹。张弟弟拿钥匙开门的时候,发现门打不开了。

张弟和姐姐再三确认地址后,张弟试着敲门,看是不是真的有人居住。没想到,很快就有人走过来打开了门。从外面看,里面并没有姐姐说的那种简陋房子的状态,而是经过精心装修的。张弟问开门的你人是谁时,对方显然是在犹豫回答,直接关上了门。

之后,无论张弟怎么敲门,对方都不开门。他的举动让张弟确定这房子是他姐姐的房子,现在住的家里的人肯定有问题。这时,张弟敲门声也引起了周围邻居的注意。于是,张弟兄向邻居询问了这所房子现在的住户情况。

从邻居的口中,张弟得知现在这间屋子里住着一家姓林的人,他们已经在这里住了十几年了。而且听说林家是撬锁后搬进来的。后来,业主来处理,但没有任何结果。一家人就住在这里。张弟很是生气。在他看来,这不是明劫吗?而物业甚至没有阻止它。

于是张弟来到物业询问当时的具体情况。物业听了张弟的用意后表示,当时确实收到了业主的报案,说有人把房子锁在小区里搬进来了,物业接到报案后赶紧赶到现场为解决问题,但当时开锁的现住户林先生声称,房子是他从原主人那里买的。

当时,林先生还拿出了一份房屋转让合同,上面明确写明房子确实是林先生买的。物业人员也相信了林先生的说法,让林先生的家人住在这里。之后,林先生的家人也和普通业主一样,按时交纳了物业费。十几年过去了,也没什么不好。听了物业的说法,张弟觉得很生气,他姐姐从来没有转让过房子,所以林先生与原主人签订的所谓房屋转让合同肯定是伪造的。 让张弟没想到的是,这份契约的财产物业竟然是这么容易相信。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张弟拿着妹妹的购房合同向林先生要了房子。

但这一次,林先生说自己也是受害者,这让张弟不解:“你撬开了房子的锁,在一个不属于你的房子里住了十多年,你还是受害者吗?”接着,林先生讲了整件事的由来。一名自称业主的人找到了林先生的父亲,表示可以降价将房子转让给林先生的父亲,并表示可以协助林家处理房产证。或许是受低价的诱惑,父亲相信了这个人的话,付了一笔钱买了房子。再无法联系上了,所有的购房文件都放在保险箱里。后来,保险箱被人闯入,里面的资料被盗。林先生的父亲受不了这样的打击,现在还住在医院里。

虽然林先生说房子确实是自己出钱买的。不过,林先生表示,如果现在确认张女士是房子的主人,他的家人也可以搬出去,但他被骗了,因为他也花了很多钱,而且他还花了20多万来装修房子。 20万元的装修费张女士是付给他的。闻言,张弟大怒。

在来找林先生之前,张弟已经找到了有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的房子孩子的开发商申请了房产证。开发商还表示,房子的主人是经过姐姐张女士核实确认的,如果张女士想申请房产证,一周内就能拿到房产证。提交申请。现在张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子的主人就是他的姐姐。

另一方面,看看林先生的家人。张弟觉得林先生现在拿不出证据,所以不能证明他说的被骗是真的。而整件事情中最无辜的人是他的弟弟,如果林先生硬要这笔装修费,他为何付给他们装修费呢。

姐姐买这套房子的时候,花了30万多元。现在房价已经涨到了570万元。然后林先生的家人,一分钱不花,住了将近20几年。你还需要付房租。如果是这样的话,林先生要的20万还不够房租。为此,张弟特意咨询了律师。

律师表示,如果林先生能拿出证据证明他是通过合法途径买的房子,那么他的装修行为也是合法的,因为装修是为了让房子增值。这时候张女士就算手里有房产证,也要付给林先生20万装修费。相反,如果林先生不能证明他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房子,那就别谈装修费了。张女士不起诉林先生侵犯了她的权利,就已不错了。听了律师的话,张弟认为事实已经清楚,林先生显然属于无法举证的那种情况。所以在这件事上,张弟的态度是非常坚定的。他说,他一分钱都不会付给林先生。同时,他要求林先生限期搬出家门,否则就去法院起诉林先生,为保护姐姐的合法权益。

听了张弟的话,林先生表示会尽快搬出去,但同时他也强调,搬出去不等于认输,只是因为购房合同被盗,他没有太想卷入这件事了。离开之后,双方还约定了搬出的时限,林先生和家人也按照时间搬了出去,搬出去的过程中,双方也没有再发生争执。林先生搬出去的第二天,张弟终于走进了他姐姐的房子。

之前这么多天,张弟只是从门口看着屋内,现看着明亮的客厅,张弟终于松口气了。给远在国外的姐姐打了电话。电话里,张弟激动的对姐姐说:“房子已经收回了,你放心。”听到弟弟的话,张女士的心也松了口气,她知道,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你们相信林先生说的话吗?

关键词: 深圳宝安 国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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